(EU)2019/1020 Market Surveillance And Compliance Of Products是针对欧盟境内产品销售的市场监管法规,将于2021年7月16日起强制实施。此法规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无论通过线下传统销售渠道还是线上电商渠道进入欧盟的产品都有明确的产品负责人(Economic Operator),以及确保欧盟各国政府监管机构可对每个产品进行监督和问责。
对中国出口商来说,如果不涉及线上销售产品到欧盟,则影响不大,因为线下销售产品进入欧盟都会涉及进口商,进口商目前需要按照LVD、EMC等基本法规要求在产品上打上他们的名称、商标和联络地址,这样就同时符合了(EU)2019/1020的要求。
但如果涉及跨境电商出口欧盟,则按照(EU)2019/1020的要求,当欧盟境外制造商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产品到欧盟时,如果此销售过程没有明确的进口商,同时此制造商又未指定欧盟代表,这种情况产品的服务提供者将要承担产品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如果是线上直接出口到欧盟,需要注意与合作的电商平台确认谁来担当产品负责人的角色和责任,是否要指定一个欧盟代表。
请注意:部分厂商认为,从2021年7月16日起,所有欧盟境外的制造商销售CE认证的产品,必须指定欧盟境内的授权代表,此为误解。(EU)2019/1020的真正要求是:欧盟代表只是选项之一,不是强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