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日前发布《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以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指南》(下称《指南》),这是对2007年第69号公告“关于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者建立内部出口控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指导意见》对出口经营者建立健全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度提供一般性指引,以帮助出口经营者建立和完善符合自身实际的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度。
相对于2007年公告,《指导意见》《指南》在基本要素方面新增了全面风险评估、制定应急措施、完善合规审计这三个要素。
《商务部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指导意见》全文: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zcfb/202104/20210403056267.shtml
《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指南》全文:
http://images.mofcom.gov.cn/aqygzj/202104/202104281829503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