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平交易委员会对班轮公司征收巨额罚款的情况下,国会计划修改《垄断规制及公平交易法》,将班轮行业排除在公平交易法管辖范围之外,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对23家班轮运营商处以超过6.13亿美元的罚款,其中包括HMM、SM Line、Pan Ocean和Sinokor Merchant Marine等12家韩国公司。受影响的11家外国班轮公司包括中远海运(COSCO Shipping Lines)和SITC集装箱航运(SITC Container Lines),这引发了中国政府的愤怒反应。
民主党议员魏成坤提出了部分修改《海运法》的提案,内容为,海运公司的共同货物操纵行为不适用《垄断规制及公平交易法》。
此次罚款是针对2003年至2018年期间在韩国-东南亚航线上固定运费的行为,是今年6月实施的。
公平交易委员会宣布,这些违规的运营商将不得不支付东南亚服务收入的8.5%-10%的罚款,这引发了韩国船东协会(Korea Shipowners ' Association)和韩国航运协会(Korea Shipping Association)的抗议。
7月18日,几乎所有的班轮运营商同时提高了韩国-东南亚运费,木材进口公司提出投诉,公平交易委员会对此进行了调查。
《海运法》规定,只有海运出口时,才允许签订与运费有关的合同或共同行为,但没有明确规定,在《垄断规制》和《公平交易法》中不适用。
他说:“班轮运输市场的特点是,每条航线都要使用几艘船,因此需要大量资金。因此,主要的先进航运国家在船舶安排、货物装载、运费等方面都允许海运公司共同行动。”
他的提议得到了11名同党议员和6名在野党国民力量党议员的支持。
韩国海运协会副会长金永武对此表示欢迎,并表示:“如果按照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判决征收巨额罚款,那么大部分经营状况不佳的中小型集装箱海运公司将面临破产的危险。”为了完成刚刚开始取得成果的产业振兴,防止与外国发生纠纷,航运业的联合行动必须受到《航运法》的约束,并被排除在《公平交易法》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