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南宁海关风险防控分局布控指令要求,南宁海关所属峒中海关在对申报出口百杂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夹藏某品牌铅酸蓄电池4557个,重24.3吨。企业未实施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目前该批危险货物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置。
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等,铅酸蓄电池(湿的)为8类危险货物,未使用合规的危险货物包装,以夹藏、伪瞒报等方式违规出口的铅酸蓄电池,存在腐蚀性液体渗漏、发生燃烧事故的安全风险隐患,违反国家对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出口危险货物须实施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海关将处以罚款。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应依法履行责任,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并在口岸如实向海关申报货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