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上一港口到抵达港满14天,且健康状况正常的中国籍船员,将被允许入境下船;不满14天的,需进行隔离补足14天。
3月2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最新情况。
会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杨新宅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船员换班环节疫情防控。
根据交通运输部此前发布的信息,目前中国到港国际船舶日均约500艘次,在船船员约7000余人。
杨新宅表示,在当前国际客运暂停的情况下,主要工作是防止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疫情输入。
据统计,截至5月底,将有约10000名中国籍船员的上船协议或劳动合同到期,需要下船休假。如何做好这些船员的入境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的重要工作之一。
对此,杨新宅介绍道,对于这10000名中国籍船员,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采取分类精准管控的措施,对船员换班环节加强疫情防控。
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船舶离开上一个港口到抵达港之前,在海上航行超过14天的,船员健康记录显示船员健康状况正常,并且到港以后,经海关检疫部门检疫,没有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允许船员入境下船。
二是,离开上一港口到抵达港不满14天的,船上记录显示船员健康状况正常,同时经过海关检疫部门检疫,没有发现异常情况的,也准予入境下船。但是,需要按照港口当地政府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补足14天。
隔离的船员,需要每天向航运公司和船员派出机构报告健康状况,满14天后,家在港口所在地的,可以回家。家不在港口所在地的,按照所在地当地政府的规定,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并且由航运公司或船员外派机构跟踪船员后续的健康状况,向有关机构进行报告。
对于外籍船员,杨新宅介绍说,如果14天内有到疫情严重国家停留史的外国籍船员,原则上不安排在中国港口进行换班入境。
杨新宅还表示:“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加强对我国航运公司船舶和船员的指导,督促落实疫情防控的具体措施。”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航运公司妥善解决疫情期间船员换班困难问题,3月12日交通运输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船船员换班安排的公告》,指导航运公司做好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船船员换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