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回馈客户的支持,根据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的商业决策,我司决定于4月1日起对码头操作费(THC,包括起运港码头操作费OHC,及目的港码头操作费DHC)的平均收费标准作出调整。中国各港口新的THC收费标准请参见本公告后附表格。
全中国范围内的THC平均收费标准将由人民币681.05元/TEU调整为人民币578.02元/TEU。
新的THC收费标准将适用于自4月1日起签订的所有即期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以及3月1日后协商或重新协商、并于4月1日后生效的固定期限合同。
为便于贵司参考,我司在此列出部分往返欧洲航线自今日起至另行通知之日的收费标准与收费结构作为示例。该收费标准今后可能予以调整,届时我司将通知贵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