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黑兰是伊朗的首都,也是伊朗最大的城市。德黑兰是内陆点,海运可先发往阿巴斯港,再经铁路或公路中转至德黑兰。上海到阿巴斯海运大概需要25天左右,最后到德黑兰海运大概需要35天左右。
德黑兰的主要地区包括阿巴斯阿巴德(Abbas Abad)、阿夫萨里耶(Afsariyeh)、阿马尼耶(Amaniyeh)、阿米尔阿巴德(Amir Abad)、萨迪吉耶(Sadeghiyeh)、巴格菲兹(Bagh Feiz)、巴哈雷斯坦(Baharestan)、达拉凯(Darakeh)、达尔班德(Darband)、达尔达什特(Dardasht)、达拉巴德(Darabad)、达鲁(Darrous)、德赫卡德赫奥林皮克(Dehkadeh Olampik)、埃克提亚瑞赫(Ekhtiarieh)、埃克巴坦(Ekbatan)、以拉埃赫(Elahieh)、埃万(Evin)、法曼尼赫(Farmanieh)、费列什泰赫(Fereshteh)、贾伊达瑞赫(Gheytarieh)、戈尔哈克(Gholhak)、吉沙(Gisha)、戈姆罗克(Gomrok)、哈桑阿巴德(Hasan Abad)、贾马伦(Jamaran)、占纳阿巴德(Jannat Abad)、贾瓦迪耶(Javadiyeh)、祖姆胡里(Jomhuri)、约旦(Jordan)、拉维桑(Lavizan)、迈赫兰(Mehran)、纳尔马克(Narmak)、纳瓦布(Navvab)、纳齐阿巴德(Nazi Abad)、尼亚瓦兰(Niavaran)、舍赫尔公园(Park-e Shahr)、帕斯达朗(Pasdaran)、皮罗齐(Piroozi)、普纳克(Punak)、雷伊(Rey)、萨阿达特阿巴德(Sa'adat Abad)、赛义德汉丹(Seyed Khandan)、苏瑞瓦尔迪(Sohrevardi)、沙赫拉拉(Shahrara)、舍赫尔齐巴(Shahr-e ziba)、沙赫拉克加尔卜(Shahrak-e Gharb)、赛米兰(Shemiran)、塔杰里什(Tajrish)、德黑兰帕尔斯(Tehranpars)、德黑兰萨尔(Tehransar)、凡纳克(Vanak)、费伦贾克(Velenjak)、耶夫特阿巴德(Yaft Abad)、优素福阿巴德(Yusef Abad)及扎法兰尼赫(Zafaraniyeh)。
一、伊朗的进口关税
伊朗采用世界海关组织税则商品分类目录的关税体制,是在从价基础上征收关税。关税按中央银行制定的汇率以里亚尔支付。
大部分机械设备的征税比例为到岸价的5%到10%,某些产品则高达150%。进口货物还要被抽取数笔小税,其中包括占到岸价总值1.5%的商会税。
经批准的外国投资项目所需进口的资本货物和原材料可免除关税,对医药、实验室用的化学品不征关税。
几乎所有的货物都要征收商业利润税,税率在每年的进口规则中都会列,商业利润税大都以重量计,但某些也以数量或价值计。若以重量来计算的话,海关会把普通包装的重量从总重量中减去。
按值计价的税率从1%到200%各不相同。商业利润税中还包括垄断税,该税必须在清关前付清。若申报有假或有其他违反进口规则的行为,海关将会没收货物或处以罚款。
如果从应缴付罚款那天算起,在两个月内还没有支付,那么会将相当于罚款价值的部分货物公开拍卖。
如货物被海关无理扣留,扣留期间每个月可得到不超过货物价值1%的赔偿费。
二、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一式三份。计征关税所需的发票要求用英语或法语书写。内容包括所有商业上的通用说明,如货物的号码、数量和种类,详细的货物名称、毛重和净重、原产地。
此外必须写出信用证号码,最好注明税则编号、外汇许可证细节(号码、签发地点和时间),价格要写出离岸和到岸价。
2、提单。铁路运输需一份国际货运提单。提单上必须显示船公司指定的内陆运输公司名称,提单上的件数和货重应与发票、装箱单等一致。如单票提单含两个以上集装箱,装箱单上必须注明每个集装箱的件数、毛重和尺码。提单上必须正确清楚显示箱型箱量以及整箱(FCL)/拼箱(LCL)。提单上不能显示任何运费及货价。
3、检验证明书:据伊朗中央银行的指令,伊朗的私人公司有义务在交割价值超过150万里亚尔的货物时,必须对购买的人出示检验证明书,中央银行批准了15家检验公司。证书必须递交三份(一份复印件留在商会)。
4、运费单:如运费单需公证,那么在单据末尾必须签上具法律效力的价格说明:“我们保证上面提到的价格连同我们所有的文件都是正确的。”
上海到德黑兰海运注意事项:
1、货物的重量加上集装箱的皮重总重实际不能超过22吨。
2、大货出口伊朗前,需要在国内先办理VOC认证,取得COI证书后,目的港才能清关。
3、对于出口伊朗的货物,根据伊朗ISIRI的规定,原则上都需在出口国实施装船前检验,出口商凭检验公司签发的检验证书正本向银行办理结汇,进口商则凭该检验证书正本向进口国海关办理通关、征收关税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