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近日,烟台海事局对一艘马绍尔群岛籍货轮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物流巴巴了解到,该货轮名为TENACITY,近3万dwt,船东为瑞士DORIS MARITIME SERVICE,船舶管理公司为来自荷兰的NAESS SHIP MANAGEMENT。
据调查,这艘货轮在靠泊龙口港期间使用超标近6倍的高硫燃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据了解,这是山东省开出的船舶排放控制区首张罚单。
2018年3月21日,烟台龙口海事处执法人员现场巡查时,发现停靠于山东龙口港12号泊位的马绍尔群岛籍“TENACITY”轮烟囱有浓厚黑烟冒出。
海事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登轮,对该轮燃油使用情况及加油单据进行了详细检查,同时对油舱油柜进行了油品取样检测和证据保全,最终查实该轮在龙口港靠泊期间未进行换油操作,一直使用硫含量高达3.3%m/m的燃油,超过标准限值近6倍。该轮船长和轮机长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为助推“美丽中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交通运输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烟台海事局深入严格落实船舶大气排放控制区实施要求,推动绿色船舶发展。
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船舶(军用船舶、体育运动船艇和渔业船舶除外)在烟台辖区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
烟台海事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大了抵港船舶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停泊在排放控制区水域的船舶防污证书文书以及燃油质量等。
近三年来,烟台海事局查处各类船舶污染违法案件数十起,罚款180万元,对打击船舶非法排污行为产生了强大震慑,有效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
造成硫含量偏高的原因分析:
1.是船舶所加装的低硫油油品本身有问题,燃油供应公司提供的燃油含硫量超标;
2.是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低硫油和高硫油混合;
3.是由于首次进入排放控制区,对相关政策规定不熟悉,未按规定在进入控制区前加装符合条件的燃油;
4.是船舶共用燃油管系,换油需要时间较长,但船舶未准确计算提前量,或未按照计算的提前量进行操作,导致船舶未能按规定及时完成燃油更换。
关于防止燃油含硫量超标,可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选择合规的燃油供应公司,同时,为保障船舶权益,在加装低硫油时,尽可能在本船加油站取样点不间断抽取油样,并在加油船人员认可的情况下封油样瓶口,签字盖章后贴标签封存,以确保发生燃油含硫量超标时可向燃油供应公司索赔;
2. 避免管路混用,尽量使用专门的舱柜作为低硫油舱;
3. 在高硫油换低硫油时,一定要将管路彻底冲洗;
4. 确保充足的燃油更换时间,尽量采用船级社或船籍国的推荐时间,并根据船舶管系长度、燃烧速率估计换油所需时长,原则上宜早不宜晚;
5. 制定严密的换油程序,确保操作人员水平,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含硫量超标;
6. 换油前对整个系统进行全面检查,避免设备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