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海关H986集中审像中心联合东兴海关,在6票申报为儿童玩具、灯带等出口百杂货物中查获未申报月饼,总计797盒,共1.6吨。月饼属于食品,是应报检商品,出口前生产企业应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备案和检验。经初步认定,该批月饼不能提供产地海关检验检疫手续,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已按规定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2022年3月最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擅自出口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出口商品,或者擅自出口应当申请出口验证而未申请的出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试图在出口货物中夹带出境,避免因违反法规产生损失,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