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海关所属东兴海关根据布控指令对一辆装载申报为“对拉螺杆”“六角螺母”等百杂货物的货车进行人工查验时,在该车前半截车厢内发现12件未申报的铅酸电池,共计4000个,总重22吨。同时,企业无法提供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特殊规定238的测试报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等相关资料。该批铅酸电池应按危险货物管理,目前已调离口岸区域并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出口危险货物包装须实施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